租赁政策

官宣!江苏苏州租房可以落户 与南京居住证和社保年限积累互认

发布时间:2020-12-23 08:57:13

 

    据江苏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12月22日发布的消息:
 
    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租房可落户,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可以在房屋所在地落户,也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的社区落户,破除隐形门槛,并创新户口迁移政策,实施省内特大城市苏州与南京在积分落户时,实现居住证年限和社保年限积累互认。

Insert title here

本平台数据未经允许不得转载,转载时必须注明数据来源。

技术支持:无锡市一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苏ICP备050040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