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消息,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北京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和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联合宣布,将于2024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北京市住房租赁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市资金中心主要负责选定银行开立并管理用于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的账户,以及系统开发建设等工作。
相较于之前的住房租赁监管规则,《办法》最大的特点就是引入市资金中心作为第三方独立监管机构,发挥资金管理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优势,强化对住房租赁资金的监管。
在业务流程上,押金和租金应当按照在全市住房租赁平台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存入专用监管账户。
其中,预收超过3个月租金的全部存入监管账户,3个月租金部分1日内划转至租赁企业账户,剩余租金部分每月划转1个月租金。承租人退还住房3个工作日内,由租赁企业提出押金和租金退还意见,承租人3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承租人确认同意或经过提示提醒仍未确认的,按照企业提出的意见退还。若承租人不同意企业退还意见的,双方协商解决,或由中介协会调解,或通过诉讼、仲裁等途径解决。
此外,《办法》还鼓励使用数字人民币进行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交易,以提升资金管理的安全性和便捷性。